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而未获得学士学位者是否可以报考法大硕士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及成人高校、高教自考、函大、夜大、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法大硕士生?
已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考生可以以本科毕业身份报考,但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的其他报考条件见当年的招生简章。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的考生、函大、夜大本科毕业生、远程教育(含网络学院)毕业生,报名时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不能报考。
3.高职高专(大专学历)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法大硕士生?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大专)学历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从获毕业证书到录取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2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的考生,可以报考学术型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大专)学历五年(或五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可以报考工商管理(MBA)或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生。
同等学力考生(法律硕士(非法学)、MBA、MPA考生除外)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在复试前另行通知。
一般不能报考。如果所在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实行学分制的办法,以及学生按学分制要求已完成的课程和成绩证明等材料,方可报名。如学生入学前无法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可以。在读研究生报考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学历考生可跨专业报考(除简章上有特别说明的专业外)。
在往年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确定是否可以报考。(我校相关规定:对研究生初试或者复试中作弊的考生,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我校发布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官方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简称“研招办”)主办。硕士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报名、初试、复试、成绩公布、录取等相关信息都在此发布。网址:http://gate.cupl.edu.cn/yzb。
我校每年9月初会在网上发布接收推荐免试生的通知,符合条件并有意申请我校的学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gate.cupl.edu.cn/yzb。
11.统考硕士招生名额和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名额各是多少?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计划包括统考生名额和接收推免生名额,推免生名额一般占各专业招生总人数的35%左右,推免生名额如未招满,可用于招统考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只是计划招生人数,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会在复试录取阶段依据国家批准的招生名额、生源及考生成绩等情况有所调整。
2012年11月10日-14日:现场确认(现场核对报名信息、照相);
以上时间仅供参考,准确时间以招生简章和网上通知为准。
考研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查阅我校招生简章,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报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二代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前往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照相。
不可以。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确定。
网上报名时,须填写学历证书编号(应届本科毕业和应届本科结业考生暂不填写),请填写所获最后学历(本科或专科层次)的学历证书编号,通常为毕业证书中的“学校编号”或“证书编号”。2001年之后的学历证书编号一般大于等于17位,最长18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查阅招生简章,核对本人是否符合学历要求、专业背景等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录取等各个阶段持续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许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凡被发现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已获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报考硕士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和考试; MBA、MPA专业学位及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中国政法大学”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和考试;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和考试。
我校实行培养机制改革后,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只有“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和“定向”3类。网上报名时,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类别。以下是报考类别的简介:
自筹经费:全日制攻读,录取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可转户口,在校期间的学费及住宿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可参与奖学金评比,毕业后自主择业。
委托培养:全日制攻读,录取考生不转人事档案,不转户口,在校期间的学费及住宿费等由学生本人或委托培养单位(通常为原工作单位)承担,不享受奖学金,毕业后根据《委托培养协议》去委托培养单位工作或服役。
定向:全日制攻读,录取考生人事档案、户口调转根据相关协议执行,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拨款支付,不享受奖学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定向生相关待遇。毕业后根据《定向培养协议》去定向单位(通常为原工作单位或省级教育厅)工作。报考“定向”类别,仅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西藏单独考试”考生。
已经工作的在职人员报考,要考虑被录取后是否与现工作单位脱离人事关系(通常意味着辞职)。如能够与现工作单位脱离关系的,可以报考“自筹经费”类别。如果不愿与现单位脱离关系,或者不能从单位转出人事档案等,则应征得现单位的同意,报考“委托培养”。
应届毕业生(除本科期间已定向或者委培外)和虽已毕业但尚未工作、档案寄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等中介机构的考生,应当选择“自筹经费”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与录取类别含义相同,只是不同招生阶段的不同表述,前者是报名阶段的表述,后者是录取阶段的表述,考生的报考类别决定录取类别。
在录取阶段,报考“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类别的考生统一排名,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单独排名,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根据命题范围自行选择参考书。
根据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方案,从2012年开始我校“法学综合一”、“法学综合二”试题题型中去掉多项选择题,增加论述和分析的分值。两个科目总分均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60分、简答题30分、论述分析60分。
复试考核通常包含专业课笔试(40%)、专业课口试(4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20%)。中欧法学院复试内容及比重:见中欧法学院招生简章。
根据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方案,从2012年开始复试成绩比重提高到50%,即:初试总分、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在录取总成绩中各占50%的比重。
(1)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及《考试违纪处理决定书》寄送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并建议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2)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禁止作弊考生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MBA:脱产班10.9万/2年,周末班12.9万元/2年,国际班13.9万/2年,学制:2年
自2010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我校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同时,学校将根据有关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或科研资助(MPA、MBA两个专业除外)。
(1)新生享受奖学金的比例为录取总人数的70%左右。新生奖学金除法律硕士学院各专业、中欧法学院各专业和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律(非法学)专业外,其他各学院均相同。2013年新生奖学金金额待定。(提供2012年奖学金金额供参考:一般为人民币9千元,法律硕士学院各专业、中欧法学院各专业和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律(非法学)专业奖学金金额见学院网站公告。)
(2)硕士二年级、三年级时根据前一年的在校综合表现,评定当年的奖学金,评定标准如下:
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办法由法律硕士学院和证据科学研究院分别制定。详见相关学院的网站。
二、三年级奖学金,由学院按照学生第一、二学年成绩排名颁发“学业优秀奖学金”, 学院另设有“公共服务奖”,表彰热心公共服务的学生。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关规定,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部分自筹经费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金额为6000元。助学贷款申请在新生入学以后再进行。
我校现有昌平区府学路和海淀区学院路两个校区,昌平校区主要是本科生,学院路校区全部为研究生。中欧法学院学生在昌平校区就读;法律硕士学院、证据科学研究院学生第一年在昌平校区就读,第二年返回学院路校区就读;其他学院学生在学院路校区就读。
考生来我校复试和入学报到时,均须到我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由校医院依照国家有关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34.法大近年各招生专业报名录取比例、复试分数线是多少?
中国政法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历年报名录取比例及复试分数线一览表
通信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旧1号办公楼304室)
官方网站:http://gate.cupl.edu.cn/yzb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cuply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