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淌于民族性之根的文明并非静止僵化而是变动不居的,它在不断的蜕变中获得新生,东方文明与西方文明之间在这种嬗变中也便具有了相对性。11月 16日法商管理大讲堂,在MBA教育中心副主任柴小青教授的主持下,有幸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治学研究所所长丛日云先生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二层学术报告厅为同学们带来一场长达两个半小时名为“西方文明中的个人主义精神”主题演讲,现场座无虚席。
于“自我独立的美德”深处发端,作为西方政治哲学的滥觞,丛日云教授从个人选择和时代潮流与历史大势的关系作为论述个人主义切入点,旗帜鲜明的点出主题:主导了近代五百年历史进程发展的西方文明,作为一种强势文化,其核心和精髓是个人主义。身为西方政治思想史资深研究专家,丛日云教授分别以下几个方面,包括什么是个人主义,东西方文明间在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宪政制度、基督教伦理以及生活方式等方面的主要价值冲突,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包括威权主义、无政府主义之间,在人的价值论、人与社会的关系、群己权限层面的对比,以及个人主义的表现形式等多个角度,理论结合实例进行了详实阐明和论述。
表现在一百多年来西学东渐、师夷长技的历史过程之中,西方文明一直被视为东方文化反躬自省的一把标尺和参照,更加强调个人实现的物质文明以及作为个性参与社会生活的态度和信仰,个人主义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人生观和世界观具有整体和普遍意义,并构成了西方人赖以把握人与社会关系的基本方式和状态。丛日云教授从植根自身,放眼西望的角度论述了中国近现代面对强势的西方文明时所表现出的心态转变,尽管部分观点见仁见智,但丛教授的政治学专业背景为我院MBA学生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对比东西方审视的跨学科视角。
面对集体主义中个人从属于社会的历史传统,个人主义认为个人利益是决定行为的最主要因素,强调个人的自由和独立。个人主义反抗权威以及所有试图控制个人的行为,尤其是由国家或社会施加的强迫力量。因此个人主义直接反抗将个人地位置于社会或共同体之下的集体主义。被毁灭,被渗透重塑,还是被裹挟吸纳,丛教授认为这是其他所有文明在面对西风来袭时三个没有选择的选择。
大道至简,在政治哲学层面,个人主义主张国家应成为保护个人的工具。这与集体主义的理念相反,集体主义要求国家必须迫使个人为社会整体利益服务。而个人主义最关注的是保护个人免受公权力侵犯,它极力避免的是商业和产业力量被过度集中于国家手上,避免国家成为尾大不掉的权力巨兽利维坦。丛教授结合美国、北韩以及某个国家的现实对此论点进行了精彩阐述。
失根于集体文化传统的个人主义,在经济方面主张每个人都应被允许按照个人意愿作出自己的经济决定,反对国家或社会加以干涉。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对个人追求财富欲望合法化和规范化的制度安排是其最重要体现。如何成为讲政治、懂法律、有思想、善经营的新时期法商管理人才,这尤其值得我们法大商学院MBA同学们去深入思考。
所谓利己,社会层面上个人主义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主张个人意愿须服从于公共意愿的主张相左,前者强调个人进入社会的目的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至少有权利去为个人利益着想,社会和团体可能是不同的,这仅取决于它们是属于“利己”还是“利他”倾向。丛教授认为这也正是个人主义之根基所在:承认个人、尊重个人、保护个人、发展个人。
望以社稷之前行,演讲结尾,丛教授着重从今天的中国作为一个缺乏个人传统的古老国度在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对于人本主义、公民社会、普世价值、民主法治以及宪政的诉求等层面阐述了自己的看法,尤其在追求个人商业自由和法制规则约束的平衡层面,带给我们法商管理许多别样的启示,个中观点,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