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推荐、签约程序,保证就业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2013届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发至各毕业生,具体要求如下: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由我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根据毕业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人数统一发放。委托培养学生没有就业推荐表。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每人限发一张。请2011级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尽快到中心领取,本周六日最好组织同学都到学校填表;2010级各班尚未毕业的同学可以自行到中心领表填写,时间为本周工作日时间及本周日。
3、毕业生领取后应认真、如实填写就业推荐表相关事项,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请同学们准备一寸免冠标准照一张,就业推荐表需要粘贴照片。
4、各班按照姓名、学号及对应的推荐表编号发放(一名毕业生对应一个推荐表编号)。毕业生推荐表填写完整统一收齐后于10月21日(星期日)交至MBA教育中心,由中心统一出具学校推荐意见。
5、就业推荐表审核盖章后中心将通知同学领取,发放给毕业生本人求职使用。
6、毕业生必须慎重使用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可以复印,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毕业生求职时,可以将复印件交给用人单位,当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方可将原件交给用人单位。
7、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错误或遗失后,应立即向MBA教育中心汇报并出具证明,就业中心依据学院核实情况进行遗失公示(公示期为两天)后,方可办理补发手续。补发需填写《诚信承诺书》并以一次为限。
6..< 奖惩情况>一般指研究生期间的学校一级的奖惩情况,如获奖较多,挑主要的填写。
(1)< 主修外语语种及水平>如通过了国家外语等级考试的四级或六级,以此填写为好;如未参加国家外语等级考试,就填写“水平Ⅰ”或“水平Ⅱ” 。
(2)< 计算机水平>指省部级以上的计算机等级考试,没有参加过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可就实际水平进行简要叙述。
(3)< 特长>主要以个人获得的奖状或资格证书等级为主,不要超过30字。
(4)< 在校期间担任职务>主要指所担任过的校园班级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