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将有205位MBA同学毕业(毕业名单见附件1),根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相关要求,现将就业相关问题具体通知如下:
已将单位签好的三方协议返还学校就业中心的,等待毕业时派遣即可。毕业典礼之后中心将通知大家领取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已签好三方协议但尚未返还的,以及三方协议已经提交给用人单位尚未返还的,请在6月5日之前将签完的协议返还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如不能按期尽快返还,将影响正常办理派遣手续。
二、不需要签三方协议、暂时不签三方协议以及三方协议不能及时返还学校的
请同学本人于6月5日之前到中心填写《毕业生选择去向表》,同时提交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之一:
毕业生选择去向表与签三方协议不冲突,填写去向表后落实单位的仍然可以签三方协议。
毕业生选择去向表为一式三联书面表格,没有电子版,需要现场填写。
2013年应届自筹毕业生毕业一年之内可以派遣,即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
北京因受政策限制,应届毕业生的派遣时间为当年12月底,也即希望在北京解决户档的同学需在2013年12月底之前完成派遣手续,到2014年则不能再以应届生身份落户北京。
已经明确不需要签三方协议的自筹同学在填写就业去向表时可以同时提交二分申请表(见附件3)。
二分申请表提交后,学校将把同学的档案和户口转回原籍人事部门,原籍指户口转来学校之前的户口所在地。各省市区接收毕业生档案的二分单位名录见附件4。
北京户口的在职同学在填写二分申请表时,如果单位有人事权,可将档案转寄地址直接填写为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单位没有人事权的,则需要将档案转至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或者有人事权的单位上级人事部门。
委托培养同学不需要办理就业手续,但毕业时毕业证将放入本人学籍档案中。同学可请委托培养单位开具档案由本人自带证明,将本人学籍档案领出交予委培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就业去向表原则上需由本人签字,并由中心领导签字签章,一般不可代签。因此,请应当填写就业去向表的同学在6月5日之前到中心填表,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临近毕业,各项工作繁多,还请各班班委转告同学尽快完成以上就业相关手续!也请毕业生相互转告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