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1级和2012级MBA同学,
凡2015年1月无法毕业需再次延期学籍的同学,请于10月30日(周四17:00前)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务必请导师签字,视为有效)
备注:延期申请表一栏:
原定毕业填写为:2015年1月 预计毕业年月填写为:根据个人情况,可延期半年2015年6月,或一年2016年1月毕业 (2011级同学,最多延期半年至2015年6月毕业)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规定,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在校学习年限为2-4年,最长不得超过4年。2011级MBA学生最长在校学习时限为今年2015年6月。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分,将不予与延期。
附件:
延期毕业申请表
MBA教育中心教务部
201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