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缺考:
(1)因病不能正常参加考试(须附校医院或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因家庭直系血亲病危或逝世(辅导员老师须在申请表“学院意见”中写明情况核实结果);
(3)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须附活动主办方的书面证明)。
二.申请程序
学生符合上述申请条件,须按以下步骤办理:
(1)学生本人在 考试前 下载《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缺考申请表》(教务处网站-考务管理-常用下载),一式两份。如遇特殊情况(如急病、急事)可委托他人于考试前代为办理。
考试当天因故未能正常参加考试,须先到考务科(厚德楼303)登记备案。经批准,允许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补交缺考申请表,未登记备案或逾期未补交者,视同无故缺考处理。
(2)学生先将申请表提交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老师签署学院意见并加盖公章;
(3)经学院同意后,学生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教务处考务科(厚德楼303)进行审核;
(4)经审核批准的申请材料,交考务科一份备案,学生自留一份备查。学生自留材料上需有考务科相关负责人签字。
三.处理结果
审核通过后,学生将获得下次CET的报考资格。无故缺考和审核不通过考生将被取消下次CET考试的报考资格。